劳动法实习期(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劳动法实习期

简介

实习期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种特殊期限,在此期间,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培训、考核,并明确双方是否适合建立长期劳动关系。

一、实习期的界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实习期不得超过6个月。实习期包括试用期和见习期。

二、实习期的目的

用人单位:

考察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发现和培养人才

劳动者:

了解用人单位的业务和工作环境

获得实践经验和职业技能

争取获得正式录用

三、实习期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接受培训和考核

获取劳动报酬

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的义务:

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认真接受培训和考核

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四、实习期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

劳动者在实习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

在实习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实习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实习期满后的处理

通过实习期考核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未通过实习期考核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特殊情况下的实习期

毕业生就业实习: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半年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不超过1年的实习合同。

高校在校生实习: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间,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合同。实习期根据学校的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七、违反实习期规定的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实习期规定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