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广西劳动法底薪是多少)

广西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

简介

广西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最低工资标准

一级

适用于全区所有行业、用人单位。

2023年1月1日起,标准为

2,190元/月

(含加班工资)或

14.6元/小时

(含加班工资)。

二级

适用于以下行业、用人单位: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含水产养殖业);

建筑业(含装饰装修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餐饮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023年1月1日起,标准为

2,010元/月

(含加班工资)或

13.4元/小时

(含加班工资)。

三级

适用于以下行业、用人单位:

教育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3年1月1日起,标准为

1,830元/月

(含加班工资)或

12.2元/小时

(含加班工资)。

适用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职工、临时工、聘用人员、实习生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从事季节性、临时性、公益性等特殊工作的劳动者。

保障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工会组织和劳动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进行举报。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遭受损失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