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调解仲裁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调解仲裁法

简介

劳动合同调解仲裁法是一部关于劳动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的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正文

一、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订立、履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二、争议解决机制

1. 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2. 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由本单位人员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

3. 仲裁

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

三、仲裁程序

1. 仲裁申请

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申请书应载明: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人名单。

2. 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在十日内组成仲裁庭。

3. 仲裁审理

仲裁庭审理时,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质证、辩论,并调查有关证据。

4. 仲裁裁决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裁决书应当载明:

事实认定;

适用法律;

仲裁结果;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的法律后果。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司法救济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