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遗产规定(民法典继承遗产新规定)

## 民法典继承遗产规定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继承编对遗产继承做出了详细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明确继承规则,减少继承纠纷。本文将对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 法定继承

1. 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遗产分配原则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且有扶养义务而未扶养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胎儿继承,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不能继承。

二、 遗嘱继承

1. 遗嘱形式

民法典规定,有效遗嘱的形式包括:- 打印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 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有效条件,例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等。

2. 遗嘱效力

- 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被确认无效后,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 遗产的接受、放弃和转继承

1. 遗产的接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选择接受或放弃遗产。接受遗产的方式包括:明示接受和默示接受。

2. 遗产的放弃

继承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继承。

3. 转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还没有接受遗产便死亡的,其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称为转继承。

四、 特殊情况下的继承

1.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 丧失继承权

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等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结语

《民法典》继承编的出台,对于规范遗产继承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大家在生前立好遗嘱,并妥善处理好家庭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