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几日内受理
简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案件进行受理。
受理时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具体流程
劳动仲裁受理的具体流程如下:1.
提交仲裁申请: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 2.
受理审查:
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是否符合仲裁条件、是否属于仲裁管辖范围等。 3.
受理决定: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是否受理做出决定。 4.
通知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将受理决定通知当事人。
不受理的情形
仲裁委员会可能不受理以下情形:
仲裁申请不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
仲裁申请超出法定期限。
争议事项不属于仲裁管辖范围。
案件已在人民法院受理。
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决定的通知后,可以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再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