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
简介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继承编》对遗产继承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旨在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继承法定顺序
《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经死亡,其子女有权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可以生前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份额以及其他相关事项。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嘱的形式
遗嘱应当以书面形式立,并由遗嘱人签名或者盖章。遗嘱还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其他方式立,但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的效力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人有权随时撤销、变更遗嘱。
遗赠
遗赠是指遗嘱人通过遗嘱将特定财产指定给特定的人或机构的行为。遗赠不属于遗产继承,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遗产管理
在继承开始后,由继承人共同协商推选遗产管理人,负责遗产的清点、保管、分割和清偿债务等事宜。
继承纠纷的解决
如果继承人对遗产继承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其他规定
《民法典》还对遗产分配中的扶养、赡养、债务清偿、遗产税等事宜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