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2023 年道路事故赔偿标准
简介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标准。
赔偿范围
一、人身损害赔偿
1. 医疗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 2. 误工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误工,支出的合理误工费。 3. 护理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需要他人护理,支出的合理护理费。 4. 交通费:受害人在就医、护理、进行法定鉴定等过程中发生的合理交通费。 5. 营养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需要补充营养,支出的合理营养费。 6.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根据其残疾等级给予的赔偿金。 7. 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给予其近亲属的赔偿金。 8. 丧葬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支出的合理丧葬费。
二、财产损失赔偿
1. 车辆损失: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修理费、更换费、折旧费等。 2. 其他财产损失: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如损坏的房屋、物品等。 3. 交通事故责任者故意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责任
一、责任认定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责任认定书确定的事故责任,是确定赔偿责任的基础。
二、责任划分
1. 一方事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多方事故:根据各方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保障
机动车一方或者多方投保交强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垫付赔偿款,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赔偿标准
甘肃省道路事故赔偿标准细则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包括各项目下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具体标准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误工时间、护理费用等因素确定。
注意:
1.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赔偿金额可能根据个案不同而有所调整。 2. 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超过赔偿标准的,可以要求赔偿超过赔偿标准的损失。 3. 侵权人故意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