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特征
简介
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功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当事人合意
合同是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当事人之间必须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才能形成有效的合同。
二、标的合法
合同标的物或标的活动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三、形式自由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
四、履行确定
合同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明确、具体。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五、约束力
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相对性
合同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七、独立性
合同是独立的法律文件,不依赖于其他法律文件。合同的效力不受其他法律文件影响。
八、不可撤销性
合同一经成立,就具有不可撤销性。当事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同。
九、变更或解除
法律或当事人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可以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