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仲裁流程
简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定途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审理和裁决。劳动局仲裁流程一般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一、申请
1.
受理条件:
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后一年内。 2.
申请主体: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3.
申请材料:
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身份证明等。 4.
申请方式:
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二、立案
1.
受理审查:
仲裁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2.
指定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三、开庭审理
1.
举证质证:
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并互相质证。 2.
辩论:
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 3.
调解:
仲裁员主持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四、裁决
1.
裁决书:
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庭会作出裁决书。 2.
裁决内容:
裁决书包括事实认定、法律依据、裁决结果等。 3.
裁决时限:
一般在开庭后60日内作出裁决。
五、执行
1.
裁决生效:
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 2.
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
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但当事人自行聘请代理人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