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简介
诉讼时效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主张权利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权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一、适用范围
劳务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包括:
工资争议
工作时间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
劳动合同解除争议
未签订劳动合同争议
其他劳动争议
二、起算时间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以下情况下,诉讼时效从以下时间起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
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其他劳动争议,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三、诉讼时效期限
一般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
四、时效中止、中断及延长
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期间不计算在诉讼时效内。
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仲裁申请或者起诉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仲裁或者诉讼被驳回或者撤回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时效延长: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行使诉讼权利的,诉讼时效延长一年。
五、超过诉讼时效的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的主张将不予受理。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超过诉讼时效仍可仲裁或者起诉:
当事人一方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对方主张权利,但对方明确表示拒绝的。
当事人一方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有关行政部门超过三十日未作处理的。
六、举证责任
劳动者主张超出诉讼时效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主张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也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七、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