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 41 条
简介
劳动法第 41 条是中国劳动法的一条重要条款,规定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和休假权。
一、休息权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有权享受不低于以下休息时间:
每工作日至少休息 1 小时
每工作日至少休息 2 小时(女性劳动者、未成年工)
每工作周至少休息 24 小时
二、休假权
1. 法定假日
劳动者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包括:
元旦(1 天)
春节(3 天)
清明节(1 天)
劳动节(1 天)
端午节(1 天)
中秋节(1 天)
国庆节(3 天)
2. 年休假
劳动者 continuous working 满 1 年后,享受有薪年休假。其具体天数按照连续工作年限而定: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5 天
10 年以上 20 年以下:10 天
20 年以上:15 天
3. 其他休假
劳动者还可以享受以下其他类型休假:
婚假(3 天)
丧假(3 至 7 天)
产假(女职工 98 天)
探亲假(路程较远者,20 天)
哺乳假(女职工每日 1 小时)
三、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和休假权,不得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如果劳动者需要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并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休时间。
四、违法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和休假权,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