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拆迁遗产继承纠纷是由于拆迁而引发的遗产继承人之间关于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补偿款分配等问题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在城市化进程中较为常见,涉及法律、政策、道德等多方面因素。
一、房屋性质认定
1.
共有房屋:
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或家庭共有,继承人对其享有共同继承权。 2.
个人房屋:
被拆迁房屋属于被拆迁人个人所有,其继承人单独享有继承权。 3.
混合房屋:
被拆迁房屋既有个人部分又有共有部分,需要根据产权证书或其他证据确定各部分的归属。
二、继承权判定
1.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
第三顺序继承人: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
三、补偿款分配
1.
共有房屋:
补偿款按照共有份额分配给继承人。 2.
个人房屋:
补偿款归属于被拆迁人的继承人。 3.
混合房屋:
补偿款按照个人部分和共有部分的比例分配。
四、纠纷解决途径
1.
协商调解:
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补偿款分配方案。 2.
民事诉讼:
继承人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 3.
行政复议:
继承人对拆迁部门的补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五、预防纠纷措施
1.
明确产权:
被拆迁人应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 2.
做好遗产规划:
被拆迁人应事先立遗嘱,明确拆迁房屋的继承份额。 3.
保持沟通:
继承人之间应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