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保定市莲池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莲池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负责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保定市莲池区建设北大街60号
联系方式
电话:0312-3617868
传真:0312-3617868
业务范围
保定市莲池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不包括劳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的争议):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安全卫生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纪律发生的争议;
因职工福利待遇发生的争议;
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流程
1. 提交仲裁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和事实依据;
证据材料清单。
2. 受理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受理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3. 组织调解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书。当事人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履行调解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
4. 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组织开庭审理。
5. 作出裁决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审理后30日内作出裁决。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意事项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申请费为100元。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