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羁押律师可以会见吗
简介
临时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审判,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临时羁押期间律师会见权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因此,在临时羁押期间,律师享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二、会见方式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侦查机关指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会见时,应当有侦查人员在场。
三、会见注意事项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2)律师不得向犯罪嫌疑人透露案情、侦查机关正在取证的情况,也不得教唆犯罪嫌疑人对抗侦查。(3)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申请。
四、特殊情况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侦查机关可以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1)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3)可能对他人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4)涉嫌恐怖活动犯罪的。
五、结语
在临时羁押期间,律师享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查明案情,促进案件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