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办法)

简介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是为了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规定明确了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罚措施以及相关程序。

一、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

价格违法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主要包括:

哄抬价格

捏造、散布涨价谣言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强制搭售商品或服务

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最高限价

违反价格申报制度

其他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

二、处罚措施

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

吊销营业执照

暂停或者撤销有关许可证具体处罚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等因素确定,最高可达违法所得的五倍。

三、处罚程序

处罚价格违法行为的程序主要包括:1.

调查取证:

价格监管部门根据举报、投诉或其他线索,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2.

立案调查:

经初步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立案调查。 3.

听证程序:

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应向当事人告知具体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依据,并给予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4.

处罚决定:

经听证程序后,价格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5.

执行处罚: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或执行其他处罚措施。

四、其他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还包括以下其他规定:

鼓励举报和投诉

对举报或投诉有功人员的奖励

执法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价格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司法救济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