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简介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纠纷的处理遵循一定程序,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
处理程序
一、协商调解
劳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充分沟通,争取达成一致。
二、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的请求,对纠纷进行裁决。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处理时限
不同阶段的劳动纠纷处理时限如下:
协商调解:原则上不超过30天
劳动仲裁:自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结案
行政复议: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决定
诉讼:自受理之日起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主要内容
1. 协商调解
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解,充分表达诉求。
调解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 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应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仲裁庭组成后,将进行庭审、调查取证和调解。
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 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复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行政复议委员会将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决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 诉讼
提起诉讼应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将进行审理、调查取证和判决。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