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25%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依据
简介
拖欠工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我国法律,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比例为25%。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和其他经济补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拖欠工资总额
: 拖欠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经济补偿金比例
:25%
具体计算公式
:``` 经济补偿金 = 拖欠工资总额 × 25% ```
例如
:某劳动者拖欠工资为10,000元,则其经济补偿金为:``` 10,000元 × 25% = 2,500元 ```
其他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