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例判决书
案号:XXX-XXXXX
原告: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被告:XXX个人
地址:XXX
诉讼代理人:XXX律师
执业证号:XXX
地址:XXX
庭审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地点:XXX法院
一、案由
原告XXX公司与被告XXX个人因合同纠纷产生争议,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并要求对方返还违约金和相关费用。经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为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二、立案经过
原告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判决被告XXX个人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并补偿相关费用。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了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正式立案。
三、事实与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包括:销售合同、货款支付凭证、违约金计算表等。
被告提供的证据包括:付款证明以及相关邮件和短信等。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被告的辩解,法院确认以下事实:
1.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提供的商品,并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2.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但被告没有按时支付货款,并违反合同约定未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原告催促被告多次支付货款,并通过书面和口头形式提醒被告支付违约金。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合同、凭证以及书面催促等证据,被告虽提供了部分付款凭证,但未能充分证明其已按时支付货款并履行约定。
四、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审查认定,本院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XXX个人应当向原告XXX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X万元,并进行计算至案件审理结束之日止,产生的利息。
2.被告XXX个人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万元,作为其未按时支付货款的经济赔偿。
3.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相关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X元。
五、执行方式
对于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X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履行判决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按日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