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法院)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

简介: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一种常见的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对劳动报酬的纠纷。在中国法律中,劳动争议的管辖权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共同承担。然而,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管辖问题,我国法律存在一些具体指导和规定,以下将详细说明这些内容。

多级标题:

一、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性质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

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四、管辖权冲突时的选择原则

内容详细说明:

一、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性质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力所应得到的经济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履行方式。在这种争议中,劳动者通常主张未获得应得的工资或其他报酬,而用人单位则可能否认相关的工作或提供不足的报酬。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享有独立的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中,劳动者可以选择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会经过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做出裁决。

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除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也具有处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管辖权。如果劳动者不满意仲裁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审理并做出判决。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其判决结果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四、管辖权冲突时的选择原则

在某些情况下,劳动争议可能同时具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管辖许可。此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选择:

1.仲裁优先原则:若劳动争议申请先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接受并执行裁决。

2.协议原则: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可以事先约定仲裁或诉讼方式,根据约定的方式处理劳动纠纷。

3.选择原则:当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由劳动者作为原告选择起诉的方式,要么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管辖权既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又属于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其中之一提交申请,并且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