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全文
简介: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司法解释。本文将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全文进行详细说明。
一、劳动争议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在劳动用工方面发生的争议。本司法解释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强度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1. 和解调解阶段:
劳动争议双方可自愿协商和解,或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调解程序应公开、公正,双方应积极参与,调解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如双方同意,调解结果可作为法律依据。
2. 劳动争议仲裁阶段:
若和解调解未达成一致,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应及时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应当基于事实和法律,并依法送达各方。
3. 劳动争议的诉讼阶段:
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审理。诉讼期间,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失败的,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三、劳动争议的证据要求
劳动争议的证据可以是书面证据、现场调查笔录、鉴定意见等形式。对于劳动用工合同等权利义务争议,双方应提供合同、薪酬单据、劳动记录等证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取、固定证据,并在调解、仲裁、诉讼阶段予以充分考虑。
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2. 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的,用人单位被裁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3. 劳动者申请法院审理的,用人单位被判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三倍赔偿金。
五、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实施机制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劳动争议的及时、公正解决。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应建立劳动争议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协同办案。
六、附则
劳动争议双方应当依法尽到诚实信用的义务,不得提供虚假证据或者隐瞒事实。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严格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杜绝违法干预。
本司法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全文内容详细说明,希望对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能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保障。劳动争议的解决将更加依法、公正,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