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成都道路交通法)

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

简介:

成都市作为我国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地位的城市,交通状况复杂、道路拥堵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频率较高。为了加强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进一步明确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成都市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

一、交通事故的定义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行驶中,由于车辆、行人或者其他交通参与者之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驾驶不礼让、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

1.各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事实取证、公平公正。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依法从严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维护交通秩序。

3.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和行为特征,进行事故责任的划分。

三、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

1.全责:指由一方完全负责事故的发生和结果,即对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2.主责:指由一方对事故的发生和结果承担主要责任,并与其他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3.同等责任:指事故各方对事故的发生和结果承担同等比例的责任。

4.次责:指由一方对事故的发生和结果承担次要责任,与其他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5.无责:指没有一方对事故的发生和结果承担责任,事故是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

四、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案并报告保险公司。

2.警方将进行勘察和调查,收集事故相关证据。

3.根据相关证据,交警部门将对事故责任进行初步判断。

4.当事人可以根据初步判断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交警部门将重新调查。

5.最终,交警部门将根据事故现场勘察、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对事故责任做出判断并作出责任认定书。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保险公司认定事故责任具有约束力。

2.认定书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对参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具有司法效力。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和诉讼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申请复议。

2.经复议机关确认后,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结束语:

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的制定,为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依据。只有合理、公正、准确地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才能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