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简介
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继续或者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此罪名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信息网络犯罪的严厉打击,以及对取保候审制度的维护。
一、 构成要件
构成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必须是被依法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已经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且该强制措施在行为实施时仍然有效。2.
主观要件:
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仍然继续实施或者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过失不构成此罪。3.
客观要件:
行为人实施了“继续”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
“继续”
指的是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实施其被追诉的犯罪行为,或者实施与其被追诉的犯罪行为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例如,被指控网络诈骗取保候审后,继续实施网络诈骗。
“帮助”
指的是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包括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场所、工具等。例如,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网络技术支持。4.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信息网络安全。
二、 罪与非罪的界限
1.
犯罪行为的性质:
必须是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不适用此罪名。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通常指以信息网络为工具或者以信息网络为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例如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诽谤等。2.
“帮助”行为的程度:
构成帮助行为,需要行为人的行为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行为人的帮助行为轻微,不足以对犯罪活动产生实质影响,则不构成此罪。3.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其他行为:
仅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例如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但没有实施或者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不构成此罪。 应当根据具体违反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予以警告、责令具结悔过、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等。
三、 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一的规定,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继续或者帮助他人实施本节规定的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意味着,行为人除了要承担其所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外,还要对其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承担加重处罚的责任。
四、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认定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审查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 尤其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例如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
五、 预防
1. 加强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管,定期进行谈话、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2. 加大对信息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犯罪成本,震慑潜在犯罪分子。3.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维护司法秩序和信息网络安全的重要法律武器。通过对该罪名的理解和适用,可以有效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介**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继续或者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此罪名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信息网络犯罪的严厉打击,以及对取保候审制度的维护。**一、 构成要件**构成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被依法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已经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且该强制措施在行为实施时仍然有效。2.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仍然继续实施或者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过失不构成此罪。3.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继续”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 **“继续”** 指的是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实施其被追诉的犯罪行为,或者实施与其被追诉的犯罪行为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例如,被指控网络诈骗取保候审后,继续实施网络诈骗。* **“帮助”** 指的是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包括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场所、工具等。例如,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网络技术支持。4.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信息网络安全。**二、 罪与非罪的界限**1. **犯罪行为的性质:**必须是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不适用此罪名。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通常指以信息网络为工具或者以信息网络为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例如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诽谤等。2. **“帮助”行为的程度:**构成帮助行为,需要行为人的行为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行为人的帮助行为轻微,不足以对犯罪活动产生实质影响,则不构成此罪。3.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其他行为:**仅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例如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但没有实施或者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不构成此罪。 应当根据具体违反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予以警告、责令具结悔过、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等。**三、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一的规定,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继续或者帮助他人实施本节规定的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意味着,行为人除了要承担其所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外,还要对其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承担加重处罚的责任。**四、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审查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 尤其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例如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五、 预防**1. 加强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管,定期进行谈话、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2. 加大对信息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犯罪成本,震慑潜在犯罪分子。3.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期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维护司法秩序和信息网络安全的重要法律武器。通过对该罪名的理解和适用,可以有效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