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下列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有)

##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简介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合法行为。根据行为的生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意思表示行为和实践行为。意思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而实践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之外还需要完成一定事实行为才能生效的法律行为。本文将详细介绍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一、 什么是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除作出意思表示外,还必须完成一定事实行为才能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它与意思表示行为最大的区别在于,实践行为的生效不仅仅依赖于意思表示,还依赖于事实行为的完成。换言之,只有在事实行为完成之后,法律效果才会产生。

二、 常见的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1.

交付:

交付是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中最典型的例子。它是指动产物权转移的必要条件,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没有交付行为,即使当事人之间达成物权转移的合意,物权也不会发生变动。例如,A 将自行车卖给 B,只有 A 将自行车实际交付给 B,B 才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2.

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为了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的法律行为。提存的生效以标的物实际交付给提存机关为要件。例如,债权人拒绝受领或者下落不明,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以解除自己的债务。3.

拾得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并将其交付的法律行为也属于实践性行为。拾得人必须实际占有遗失物,并将其交付给失主或有关部门,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4.

加工承揽:

加工承揽合同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生效。 例如,A 将布料交给 B 制作衣服,B 制作完成后将衣服交付给 A,合同才算完成并生效。5.

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自保管人接收保管物时生效。 例如,A 将行李寄存在 B 处,B 实际接收行李后,保管合同才成立并生效。

三、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行为的区别

| 特征 |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 意思表示行为 | |---|---|---| | 生效要件 | 意思表示 + 事实行为 | 意思表示 | | 举例 | 交付、提存、拾得遗失物 | 买卖合同的订立、赠与合同的订立 | | 法律后果的产生时间 | 事实行为完成时 | 意思表示到达受领人时(一般情况下) |

四、 总结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中一类重要的法律行为,其生效依赖于意思表示和事实行为的共同完成。理解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答您的疑问。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简介**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合法行为。根据行为的生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意思表示行为和实践行为。意思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而实践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之外还需要完成一定事实行为才能生效的法律行为。本文将详细介绍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一、 什么是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除作出意思表示外,还必须完成一定事实行为才能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它与意思表示行为最大的区别在于,实践行为的生效不仅仅依赖于意思表示,还依赖于事实行为的完成。换言之,只有在事实行为完成之后,法律效果才会产生。**二、 常见的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1. **交付:** 交付是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中最典型的例子。它是指动产物权转移的必要条件,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没有交付行为,即使当事人之间达成物权转移的合意,物权也不会发生变动。例如,A 将自行车卖给 B,只有 A 将自行车实际交付给 B,B 才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2. **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为了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的法律行为。提存的生效以标的物实际交付给提存机关为要件。例如,债权人拒绝受领或者下落不明,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以解除自己的债务。3. **拾得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并将其交付的法律行为也属于实践性行为。拾得人必须实际占有遗失物,并将其交付给失主或有关部门,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4. **加工承揽:** 加工承揽合同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生效。 例如,A 将布料交给 B 制作衣服,B 制作完成后将衣服交付给 A,合同才算完成并生效。5. **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自保管人接收保管物时生效。 例如,A 将行李寄存在 B 处,B 实际接收行李后,保管合同才成立并生效。**三、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行为的区别**| 特征 |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 意思表示行为 | |---|---|---| | 生效要件 | 意思表示 + 事实行为 | 意思表示 | | 举例 | 交付、提存、拾得遗失物 | 买卖合同的订立、赠与合同的订立 | | 法律后果的产生时间 | 事实行为完成时 | 意思表示到达受领人时(一般情况下) |**四、 总结**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中一类重要的法律行为,其生效依赖于意思表示和事实行为的共同完成。理解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答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