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简介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一)医疗费
包括治疗费、输血费、诊断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收入损失,按受害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收入计算。
(三)护理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护理的费用,按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时间计算。
(四)交通费
受害人就医、康复等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需要特殊营养支持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六)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由法院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实际损失酌情确定。
二、赔偿限额
(一)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营养费不设限额。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三、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赔偿60%以上的赔偿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40%以下的赔偿责任。 (三)多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赔偿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向赔偿义务人提出赔偿要求。 (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赔偿协议。 (五)协商不成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简介**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一)医疗费**包括治疗费、输血费、诊断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二)误工费**受害人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收入损失,按受害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收入计算。**(三)护理费**受害人因伤致残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护理的费用,按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时间计算。**(四)交通费**受害人就医、康复等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需要特殊营养支持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六)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由法院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实际损失酌情确定。**二、赔偿限额**(一)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营养费不设限额。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三、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赔偿60%以上的赔偿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40%以下的赔偿责任。 (三)多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赔偿程序**(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向赔偿义务人提出赔偿要求。 (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赔偿协议。 (五)协商不成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