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

##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一、 简介减刑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服刑人员的宽大处理政策,旨在鼓励服刑人员悔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规范操作,确保程序正当,结果公正。### 二、 适用法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主要适用以下法律法规:

1.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可以减刑。

第八十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可以假释。

2. 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七条:

减刑、假释案件,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报请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报告后两个月内作出裁定。

3. 刑罚执行法

第六十三条:

监狱、看守所应当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使其认罪悔罪,接受改造,依法减刑、假释,促进其改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

第六十四条:

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的。

有立功表现的。

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第六十五条:

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假释:

确有悔改表现的。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宣告假释后,有固定住所,有生活来源的。

有保证人保证其遵守假释期间的规定。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三、 具体应用

1. 减刑

适用条件:

必须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即罪犯有悔改表现,且符合以下标准:

确有悔改表现:包括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劳动改造,遵守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教育,主动认罪悔罪等。

有立功表现:包括在执行刑罚期间,协助执法人员破案,举报重大犯罪线索,见义勇为,救助他人,积极协助监狱管理等。

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指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在监狱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需要保外就医才能得到康复的。

减刑幅度:

刑法规定,减刑幅度为原判刑期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减刑程序:

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报请人民法院裁定。

2. 假释

适用条件:

必须符合刑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即罪犯有悔改表现,且符合以下标准:

确有悔改表现:同上。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指罪犯已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并已改过自新,不再有犯罪的倾向。

宣告假释后,有固定住所,有生活来源:指罪犯出狱后,有明确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不会因为生活问题而重新犯罪。

有保证人保证其遵守假释期间的规定:指罪犯出狱后,有可靠的人对其进行监督,保证其遵守假释期间的规定,不重新犯罪。

假释程序:

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报请人民法院裁定。### 四、 注意事项

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杜绝任何形式的徇私舞弊。

审查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真实、合法、有效。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杜绝形式主义。

重视罪犯的思想改造,引导其认罪悔罪,积极改造。

做好释前教育,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防止重新犯罪。### 五、 总结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环节。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有效促进罪犯改过自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注意:

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一、 简介减刑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服刑人员的宽大处理政策,旨在鼓励服刑人员悔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规范操作,确保程序正当,结果公正。

二、 适用法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主要适用以下法律法规:**1.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可以减刑。 * **第八十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可以假释。**2. 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七条:** 减刑、假释案件,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报请人民法院裁定。 * **第三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报告后两个月内作出裁定。**3. 刑罚执行法*** **第六十三条:** 监狱、看守所应当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使其认罪悔罪,接受改造,依法减刑、假释,促进其改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 * **第六十四条:** 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的。* 有立功表现的。* 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 **第六十五条:** 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假释:* 确有悔改表现的。*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宣告假释后,有固定住所,有生活来源的。* 有保证人保证其遵守假释期间的规定。**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三、 具体应用**1. 减刑*** **适用条件:** 必须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即罪犯有悔改表现,且符合以下标准:* 确有悔改表现:包括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劳动改造,遵守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教育,主动认罪悔罪等。* 有立功表现:包括在执行刑罚期间,协助执法人员破案,举报重大犯罪线索,见义勇为,救助他人,积极协助监狱管理等。* 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指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在监狱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需要保外就医才能得到康复的。 * **减刑幅度:** 刑法规定,减刑幅度为原判刑期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 **减刑程序:** 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报请人民法院裁定。**2. 假释*** **适用条件:** 必须符合刑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即罪犯有悔改表现,且符合以下标准:* 确有悔改表现:同上。*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指罪犯已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并已改过自新,不再有犯罪的倾向。* 宣告假释后,有固定住所,有生活来源:指罪犯出狱后,有明确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不会因为生活问题而重新犯罪。* 有保证人保证其遵守假释期间的规定:指罪犯出狱后,有可靠的人对其进行监督,保证其遵守假释期间的规定,不重新犯罪。 * **假释程序:** 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报请人民法院裁定。

四、 注意事项* 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杜绝任何形式的徇私舞弊。 * 审查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真实、合法、有效。 *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杜绝形式主义。 * 重视罪犯的思想改造,引导其认罪悔罪,积极改造。 * 做好释前教育,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防止重新犯罪。

五、 总结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环节。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有效促进罪犯改过自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意:** 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