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权
简介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将其置于指定居所内,与外界隔绝,并由公安机关派员进行监视。被监视居住的人员享有会见律师的权利。
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权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近亲属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监视居住的,其辩护人可以会见和通信。
二、会见时间和地点
监视居住期间的律师会见时间和地点由公安机关决定。一般来说,会见时间为工作日,会见地点为公安机关指定的场所。
三、会见程序
1.
委托手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委托律师。 2.
核实身份:
公安机关在律师会见时,会对律师进行身份核实。 3.
监督会见:
公安机关将全程监督律师会见,并记录会见时间、内容等。 4.
保密义务:
律师在会见时获取的材料和信息应严格保密。
四、不得会见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律师不得会见监视居住人员:1. 会见可能妨碍侦查。 2. 被监视居住人员因身体原因无法会见。 3. 其他法律规定不得会见的情形。
五、会见效果
律师会见监视居住人员可以起到以下作用:1. 保障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其了解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 2. 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防止刑讯逼供和非法羁押。 3. 为被监视居住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收集证据、提出辩护意见。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权****简介**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将其置于指定居所内,与外界隔绝,并由公安机关派员进行监视。被监视居住的人员享有会见律师的权利。**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近亲属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监视居住的,其辩护人可以会见和通信。**二、会见时间和地点**监视居住期间的律师会见时间和地点由公安机关决定。一般来说,会见时间为工作日,会见地点为公安机关指定的场所。**三、会见程序**1. **委托手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委托律师。 2. **核实身份:**公安机关在律师会见时,会对律师进行身份核实。 3. **监督会见:**公安机关将全程监督律师会见,并记录会见时间、内容等。 4. **保密义务:**律师在会见时获取的材料和信息应严格保密。**四、不得会见的情形**以下情形下,律师不得会见监视居住人员:1. 会见可能妨碍侦查。 2. 被监视居住人员因身体原因无法会见。 3. 其他法律规定不得会见的情形。**五、会见效果**律师会见监视居住人员可以起到以下作用:1. 保障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其了解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 2. 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防止刑讯逼供和非法羁押。 3. 为被监视居住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收集证据、提出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