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简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调查和审判,或者继续进行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了一些强制措施。其中,“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就属于比较轻缓的强制措施,区别于“逮捕”这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两者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也存在着一些区别。### 一、取保候审#### 1.1 定义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1.2 适用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3 法律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 监视居住#### 2.1 定义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住在指定的范围内,并对其进行监控的一种强制措施。#### 2.2 适用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刑事拘留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应当逮捕但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2.3 法律义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机关指定的住所,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居住;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1.
自由度不同
: 取保候审的自由度相对较高,被采取者可以在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内活动,而监视居住则需要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 2.
适用条件不同
: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更广一些,例如没有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情况。 3.
强制措施不同
: 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而监视居住则不需要。 4.
执行机关不同
: 公安机关可以执行监视居住,而取保候审则由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执行。### 总结总而言之,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两种较为轻缓的强制措施,两者在适用条件、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法律义务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
: 本文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简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调查和审判,或者继续进行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了一些强制措施。其中,“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就属于比较轻缓的强制措施,区别于“逮捕”这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两者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也存在着一些区别。
一、取保候审
1.1 定义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1.2 适用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3 法律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 监视居住
2.1 定义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住在指定的范围内,并对其进行监控的一种强制措施。
2.2 适用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刑事拘留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应当逮捕但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2.3 法律义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机关指定的住所,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居住; *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1. **自由度不同**: 取保候审的自由度相对较高,被采取者可以在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内活动,而监视居住则需要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 2. **适用条件不同**: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更广一些,例如没有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情况。 3. **强制措施不同**: 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而监视居住则不需要。 4. **执行机关不同**: 公安机关可以执行监视居住,而取保候审则由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执行。
总结总而言之,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两种较为轻缓的强制措施,两者在适用条件、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法律义务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 本文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