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 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一、 简介买卖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常见民商事案件类型之一。为了正确审理此类案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对于买卖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对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和解读。### 二、 买卖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

合同的成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合同的效力

:

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形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三、 买卖合同的履行1.

标的物的交付

: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价款的支付

: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价款。

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买卖合同。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条件的,依照其规定。### 四、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承担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金的适用

: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

损害赔偿的范围

:

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一般为直接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对于可以预见到的损失,也应当赔偿。### 五、 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殊问题1.

电子商务中的买卖合同纠纷

: 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网络购物平台的责任等问题。 2.

涉外买卖合同纠纷

: 对于涉外买卖合同纠纷,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或者当事人选择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并根据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六、 结语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当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公正、及时地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一、 简介买卖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常见民商事案件类型之一。为了正确审理此类案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对于买卖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对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和解读。

二、 买卖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 **合同的成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合同的效力**: * 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形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三、 买卖合同的履行1. **标的物的交付**: *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价款的支付**: *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价款。* 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买卖合同。*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条件的,依照其规定。

四、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承担**: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金的适用**: *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 **损害赔偿的范围**: * 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一般为直接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对于可以预见到的损失,也应当赔偿。

五、 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殊问题1. **电子商务中的买卖合同纠纷**: 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网络购物平台的责任等问题。 2. **涉外买卖合同纠纷**: 对于涉外买卖合同纠纷,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或者当事人选择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并根据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六、 结语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当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公正、及时地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