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条件
简介
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法院判决有罪前,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法定条件,准许其在刑事诉讼期间在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享有自由,以代替羁押。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法定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办理取保候审应当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可能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其他羁押必要性;
依法应当逮捕但因证据不足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逮捕的;
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明显,具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
其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形。
二、办案机关的裁量条件
除了上述法定条件外,办案机关还可以根据以下裁量条件综合考虑是否准予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关系和家庭情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生活情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犯罪前科或再犯罪的可能;
其他与取保候审有关的情节。
三、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取保候审:
被指控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被指控犯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盗窃、诈骗、抢劫、抢夺、走私、贩卖毒品、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等严重刑事犯罪的;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故意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重大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者继续犯罪的;
对人民警察、司法工作人员实施严重暴力行为的;
依法应当逮捕而不能逮捕的。
**办理取保候审条件****简介**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法院判决有罪前,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法定条件,准许其在刑事诉讼期间在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享有自由,以代替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一、法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办理取保候审应当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 可能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其他羁押必要性; * 依法应当逮捕但因证据不足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逮捕的; * 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明显,具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 * 其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形。**二、办案机关的裁量条件**除了上述法定条件外,办案机关还可以根据以下裁量条件综合考虑是否准予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关系和家庭情况;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生活情况;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犯罪前科或再犯罪的可能; * 其他与取保候审有关的情节。**三、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取保候审:* 被指控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 被指控犯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盗窃、诈骗、抢劫、抢夺、走私、贩卖毒品、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等严重刑事犯罪的; *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 故意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重大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者继续犯罪的; * 对人民警察、司法工作人员实施严重暴力行为的; * 依法应当逮捕而不能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