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

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

简介

监视居住是一种非监禁性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本文将详细阐述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包括适用对象、执行程序、期限限制以及法律责任。

一、适用对象

监视居住适用于下列人员: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决定不予逮捕、继续羁押的;

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执行程序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 送达决定书: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告知其权利义务。 2. 指定监视居住场所:指定监视居住场所,一般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或其他特定场所。 3. 派人监视: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公安机关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派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视。 4. 监督管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限制其外出时间、范围和人员交往。 5. 定期报告:监视人员应当定期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监视情况。

三、期限限制

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至一年。

四、法律责任

违反监视居住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或者警告;

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负有监视职责的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或者隐匿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简介** 监视居住是一种非监禁性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本文将详细阐述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包括适用对象、执行程序、期限限制以及法律责任。**一、适用对象** 监视居住适用于下列人员: *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的; * 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决定不予逮捕、继续羁押的; * 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二、执行程序**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 送达决定书: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告知其权利义务。 2. 指定监视居住场所:指定监视居住场所,一般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或其他特定场所。 3. 派人监视: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公安机关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派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视。 4. 监督管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限制其外出时间、范围和人员交往。 5. 定期报告:监视人员应当定期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监视情况。**三、期限限制** 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至一年。**四、法律责任** 违反监视居住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或者警告; * 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对负有监视职责的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或者隐匿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