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违法违规处分建议办法
简介
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规范保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保密规定及相关法律中明确受保密法保护的国家秘密及其载体。
第二条:保密违法违规行为
泄露、非法持有、复制、传播国家秘密,或者未经授权使用、查阅、复制国家秘密资料的行为,均属于保密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处分原则
对保密违法违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依法追究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
第四条:行政处分
保密违法违规行为可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第五条:刑事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处分程序
发现保密违法违规行为后,应及时调查取证,形成证据材料。
由保密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报请上级审批。
处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诉权利。
第七条:申诉
当事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保密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八条:保密责任
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切实履行保密职责,对保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防止再次发生。
第九条:保密教育
应加强保密教育,提高全社会保密意识,营造人人保密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保密举报奖励
对举报保密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秘密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保密安全保障
相关部门应采取技术、制度和管理等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十三条:保密监督检查
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和下级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保密工作主管部门所有。
**保密违法违规处分建议办法****简介**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规范保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保密规定及相关法律中明确受保密法保护的国家秘密及其载体。**第二条:保密违法违规行为**泄露、非法持有、复制、传播国家秘密,或者未经授权使用、查阅、复制国家秘密资料的行为,均属于保密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条:处分原则**对保密违法违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依法追究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第四条:行政处分**保密违法违规行为可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第五条: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处分程序*** 发现保密违法违规行为后,应及时调查取证,形成证据材料。 * 由保密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报请上级审批。 * 处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诉权利。**第七条:申诉**当事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保密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第八条:保密责任**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切实履行保密职责,对保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防止再次发生。**第九条:保密教育**应加强保密教育,提高全社会保密意识,营造人人保密的良好氛围。**第十条:保密举报奖励**对举报保密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秘密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第十二条:保密安全保障**相关部门应采取技术、制度和管理等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第十三条:保密监督检查**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和下级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第十四条:其他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保密工作主管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