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取保候审超过一年零2天)

简介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后,经依法批准,交由指定的监视居住人(一般为家属)监视居住,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庭传唤时及时到案。

多级标题

一、取保候审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采取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案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六个月。

二、超过一年的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超过一年有以下几种情形:1.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案

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六个月后,案情仍未查清、证据仍未收集齐全,导致案件无法结案。2.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玩忽职守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未及时侦查、起诉,导致取保候审期限超过一年。3.

审判机关久拖不决

法院受理案件后,迟迟未开庭审理,导致取保候审期限超过一年。

三、超过一年的取保候审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超过一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申请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为超过一年取保候审的原因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玩忽职守或者审判机关久拖不决造成的,应当责令侦查机关、检察机关限期侦查、起诉,责令审判机关限期审理;逾期不执行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

四、取保候审超过一年的救济途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1.

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2.

向人民检察院举报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玩忽职守

3.

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审判机关久拖不决

五、预防取保候审超过一年

为防止取保候审超过一年,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时侦查、起诉

2.

审判机关及时开庭审理

3.

加强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

4.

完善取保候审制度,严格控制取保候审期限

**简介**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后,经依法批准,交由指定的监视居住人(一般为家属)监视居住,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庭传唤时及时到案。**多级标题****一、取保候审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采取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案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六个月。**二、超过一年的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超过一年有以下几种情形:1.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案**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六个月后,案情仍未查清、证据仍未收集齐全,导致案件无法结案。2.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玩忽职守**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未及时侦查、起诉,导致取保候审期限超过一年。3. **审判机关久拖不决**法院受理案件后,迟迟未开庭审理,导致取保候审期限超过一年。**三、超过一年的取保候审的法律后果**取保候审超过一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申请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为超过一年取保候审的原因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玩忽职守或者审判机关久拖不决造成的,应当责令侦查机关、检察机关限期侦查、起诉,责令审判机关限期审理;逾期不执行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四、取保候审超过一年的救济途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1. **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2. **向人民检察院举报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玩忽职守** 3. **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审判机关久拖不决****五、预防取保候审超过一年**为防止取保候审超过一年,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时侦查、起诉** 2. **审判机关及时开庭审理** 3. **加强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 4. **完善取保候审制度,严格控制取保候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