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简单介绍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一、 简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并授权各保险公司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其旨在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 保险责任#### 2.1 保险责任范围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

人身伤亡

的,保险人依照本条款规定在

保险责任限额

内予以赔偿:(一) 驾驶人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二)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在紧急处理过程中;(三)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驾驶人以及受害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2.2 保险责任限额(一)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二)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三)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

注意:

本保险不负责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同一事故中死亡人数超过

车上承载人数

的,超过部分的赔偿金额在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内按比例减少。### 三、 保险期间#### 3.1 保险期间的开始自保险单载明的

保险起止日期

的零时开始。#### 3.2 保险期间的终止至保险单载明的

保险起止日期

的二十四时终止。### 四、 保险费的缴纳#### 4.1 缴纳方式投保人应当一次性缴纳全部保险费。#### 4.2 缴纳时间在保险期间开始前缴纳。### 五、 保险合同的解除#### 5.1 保险人的解除权(一) 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二)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三)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虚构事实,骗取保险金的。#### 5.2 投保人的解除权(一) 被保险机动车办理

注销登记

的;(二) 被保险机动车办理

停驶、报废

的;(三)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 理赔流程#### 6.1 报案:

48小时内

向保险公司报案。#### 6.2 定损: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6.3 提交材料:提供相关理赔材料。#### 6.4 审核:保险公司审核材料并确定赔偿金额。#### 6.5 赔付: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七、 注意事项

驾驶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

保险标志

保险单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

保护现场

,并

立即报警

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和理赔工作。

Disclaimer:

This information is intended for general knowledge and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professional legal advice. It is essential to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legal professional for any specific legal questions or concerns. Please refer to the official text of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for complete and accurate information.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一、 简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并授权各保险公司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其旨在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 保险责任

2.1 保险责任范围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人依照本条款规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一) 驾驶人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二)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在紧急处理过程中;(三)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驾驶人以及受害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2.2 保险责任限额(一)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二)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三)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注意:*** 本保险不负责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 同一事故中死亡人数超过**车上承载人数**的,超过部分的赔偿金额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按比例减少。

三、 保险期间

3.1 保险期间的开始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起止日期**的零时开始。

3.2 保险期间的终止至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起止日期**的二十四时终止。

四、 保险费的缴纳

4.1 缴纳方式投保人应当一次性缴纳全部保险费。

4.2 缴纳时间在保险期间开始前缴纳。

五、 保险合同的解除

5.1 保险人的解除权(一) 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二)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三)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虚构事实,骗取保险金的。

5.2 投保人的解除权(一) 被保险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的;(二) 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报废**的;(三)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 理赔流程

6.1 报案:**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6.2 定损: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6.3 提交材料:提供相关理赔材料。

6.4 审核:保险公司审核材料并确定赔偿金额。

6.5 赔付: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七、 注意事项* 驾驶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保险标志**和**保险单**。 *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 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和理赔工作。**Disclaimer:** This information is intended for general knowledge and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professional legal advice. It is essential to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legal professional for any specific legal questions or concerns. Please refer to the official text of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for complete and accurat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