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89条(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劳动法第 89 条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89 条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享有权利和保护。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 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劳动者被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定或判决违反劳动合同或者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其他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除了上述条件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听取劳动者的申辩和举证;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先征求工会组织的意见;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劳动争议处理

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 89 条****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89 条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享有权利和保护。**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 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劳动者被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定或判决违反劳动合同或者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 其他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了上述条件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 听取劳动者的申辩和举证; *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先征求工会组织的意见; *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四、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