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劳动合同法第四十的词条

简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规定。它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程序和效力。

多级标题

一、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用人单位发生变更、转让或与其他企业合并、分立的;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发生变化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

用人单位决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接受变更。在变更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应当制作书面变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

三、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如果变更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低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变更。

四、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的救济途径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的变更劳动合同决定,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诉;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以罚款。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简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规定。它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程序和效力。**多级标题****一、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用人单位发生变更、转让或与其他企业合并、分立的; *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 *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发生变化的;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二、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决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接受变更。在变更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应当制作书面变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三、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如果变更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低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变更。**四、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的救济途径**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的变更劳动合同决定,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诉; *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以罚款。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