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待岗生活费的法律规定(关于待岗生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待岗生活费的法律规定

简介

待岗生活费是一种对因企业原因暂时没有工作安排的职工发放的生活补贴。其目的是保障职工在待岗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待岗生活费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企业职工待岗期间生活费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

待岗生活费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待岗生活费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待岗期间生活费发放办法》规定,生活费标准由企业和工会组织协商确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发放周期

《企业职工待岗期间生活费发放办法》规定,生活费应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发放对象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结构性调整、职工本人又同意待岗的,可以实行待岗。

《企业职工待岗期间生活费发放办法》规定,待岗职工包括:

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职工;

因职工本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职工;

因劳动力市场等原因,无法为职工安排工作岗位的职工。

待岗生活费与失业救济金的区别

待岗生活费是企业发放的,而失业救济金是由政府发放的。

待岗职工与企业仍处于劳动合同关系中,而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规定

企业因经营困难进行破产清算的,待岗职工有权获得待岗生活费。

企业未按规定发放待岗生活费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