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保护法工伤认定### 一、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工伤认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保护法中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包括认定范围、认定程序、举证责任以及劳动者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二、 工伤认定范围#### 2.1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2.2 视同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2.3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醉酒导致伤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 三、 工伤认定程序#### 3.1 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疑似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2 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3.4 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特殊情况下,作出决定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 四、 举证责任#### 4.1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作为事故伤害的责任主体,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与事故伤害有关的证据材料,证明事故伤害与工作无关。#### 4.2 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劳动者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责任。### 五、 劳动者的权利救济#### 5.1 行政复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5.2 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 结语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劳动者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也应当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