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
简介
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后,根据其身体状况和社会关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释放,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到案并接受监管的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91 条的规定,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嫌疑较小
即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或其罪行较轻微。
二、取保候审不致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
包括不会逃避侦查、毁灭重要证据、串通证人、继续犯罪或者从事其他危害社会安全活动。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固定的住所
即有固定的居住地,以确保其能够接受监管和随时到案接受调查。
四、有可靠的单位或者个人保证
保证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和良好的信用,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其不会发生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的行为。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状况适合取保候审
例如,重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不宜取保候审。
其他情况
除了以上前提条件外,在下列情况下,也可以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精神病患者或者不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岁的婴儿的;
羁押期限届满,人民检察院尚未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