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劳动仲裁
简介
东营市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
内容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
东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工会代表
用人单位代表
法律专家
其他有关方面代表
二、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仲裁: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立案审查: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调查取证: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调解:
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仲裁裁决:
调解不成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进行仲裁裁决。
三、仲裁裁决的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
四、仲裁的时效
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
五、不予受理的情形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争议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的;
已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仲裁申请书超过法定期限的;
当事人主要请求的事项不明确或者仲裁要求超过法定管辖范围的;
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已经撤回,或者经裁决后当事人已履行裁决的;
已经做出仲裁裁决,申请人又以同一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
六、仲裁费用
劳动仲裁实行免费仲裁制度,当事人不需缴纳仲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