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不羁押的情况下,外出候审。如果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去外地,则需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一、申请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的手续
(1)提出申请由取保候审人员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去外地的原因、目的地、出行时间和返回时间。(2)批准机关申请经办案机关审查后,报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批准。
二、批准机关的审批条件
批准机关在审批时,主要考虑以下条件:(1)取保候审人员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2)去外地的原因正当、必要;(3)去外地的目的地明确,且有明确的返回时间;(4)去外地不会对诉讼活动造成影响。
三、办理材料
(1)取保候审人员的书面申请;(2)能够证明去外地原因的材料,如病历、出差证明等;(3)明确的目的地和返回时间的证明材料,如机票、火车票或酒店预订单等。
四、注意事项
(1)取保候审人员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2)获得批准后,取保候审人员应严格遵守外出时间的规定,不得擅自延长在外时间;(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向办案机关报告;(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取保候审地的,办案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