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异地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在异地,而被允许在其居住地或其他指定地点接受取保候审的制度。
申请条件
异地取保候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具备法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地点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地相一致,且具有稳定的住所。
异地取保候审地的公安机关同意提供担保。
办理程序
申请异地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向羁押地看守所提出申请。
看守所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则转交驻所检察院。
检察院审查后,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异地取保候审的决定。
如同意,检察院将决定移送法院批准。
法院审查后,做出最终决定并下发取保候审决定书。
担保人资格
担任异地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
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
有能力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管措施
异地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接受以下监管措施:
定期向监管机关报到。
不得离开指定地点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住所。
不得威胁、恐吓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
不得实施妨碍侦查或审判的行为。
违反后果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监管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取消取保候审。
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押。
追究担保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