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简介

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书面告知另一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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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违纪违法,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通知书。

四、书面解除通知书的内容

书面解除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和金额;

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享受经济补偿标准的说明。

五、经济补偿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定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注意事项

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解除无效。

通知期限应为30天,逾期解除无效。

解除原因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解除无效。

支付经济补偿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不能免除。

当事人对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