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44条第一项(劳动法第47条规定)

劳动法第44条第一项

简介

劳动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期限和方式。这是用人单位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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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资支付期限

劳动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完成劳动一个月后,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

2. 工资支付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支付工资:

现金支付:

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现金。

银行转账:

将工资转入劳动者的银行账户。

其他合法方式:

经劳动者同意,采用其他合法方式支付工资,例如电子支付、支票等。

3. 逾期支付工资的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支付工资,将承担以下责任:

支付逾期工资利息:

自逾期之日起支付给劳动者应付工资的利息,利息按照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支付赔偿金:

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的50%作为赔偿金。

行政处罚:

劳动行政部门可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司法责任:

劳动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损失。

内容详细说明

1. 劳动者完成劳动

劳动者完成劳动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从事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后,劳动者才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2. 逾期支付工资

逾期支付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后仍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逾期支付工资的期限包括:

法定期限:

劳动者完成劳动一个月后。

约定期限:

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支付工资期限,但不得低于法定期限。

3. 支付方式的约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工资支付方式,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逾期支付工资的救济途径

劳动者在遭遇逾期支付工资时,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劳动仲裁:

经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无效后,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提起诉讼: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