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补休(劳动法补休假规定)

劳动法补休

简介

劳动法补休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或用人单位规定的休息日加班后,享有的休息时间。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身体健康。

休息时间安排

1. 法定节假日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没有条件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 休息日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

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没有条件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补休时间计算

补休时间按照劳动者加班时间的长短计算。例如: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4小时,则应安排补休4小时;

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6小时,则应安排补休6小时。

补休安排

补休时间可以在当月或者次月安排;

用人单位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补休时间;

补休时间不应少于加班时间,也不得安排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补休工资

在补休期间,劳动者享有正常工资待遇。

补休工资按照劳动者补休时间内的工资标准计算。

注意事项

劳动者应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补休申请;

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劳动者补休;

用人单位不得以调休代替补休;

劳动者补休后,不得要求额外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