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劳动法
简介
辞职是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辞职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稳定发展。
一、辞职的一般规定
主动提出:
辞职必须由劳动者自愿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阻挠劳动者辞职。
书面形式:
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明确辞职时间。
提前通知:
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具体期限由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但不得少于30日。
二、特殊情况下辞职
怀孕期、产期、哺乳期:
妇女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裁员:
因经济性裁员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三、辞职程序
1. 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 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若对辞职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协商解决。 3. 辞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行解除。 4. 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四、劳动者辞职的权利
自主决定辞职的时间和理由
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或报复辞职劳动者
五、用人单位的义务
尊重劳动者的辞职意愿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经济补偿金
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禁止歧视或报复辞职劳动者
六、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违反辞职程序,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