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离职工资
简介
劳动法离职工资是指劳动者在离职时应获得的经济补偿,用以保障其离职后的生活和再就业。
工资待遇
正常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获得以下工资待遇:
工资
经济补偿金
未休年休假工资
非正常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以下工资待遇:
工资
经济补偿金
未休年休假工资
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发放期限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是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则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休年休假工资
计算方式
未休年休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
发放期限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责任承担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离职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