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离职工资(劳动法离职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劳动法离职工资

简介

劳动法离职工资是指劳动者在离职时应获得的经济补偿,用以保障其离职后的生活和再就业。

工资待遇

正常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获得以下工资待遇:

工资

经济补偿金

未休年休假工资

非正常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以下工资待遇:

工资

经济补偿金

未休年休假工资

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发放期限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是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则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休年休假工资

计算方式

未休年休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

发放期限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责任承担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离职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