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程序
简介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在不羁押的情况下接受审判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申请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情节较轻,不需采取羁押措施
羁押期限届满,未被提起公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办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向侦查机关、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 审查决定
侦查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
检察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
3. 决定内容
同意取保候审:决定中应当载明保证金数额、担保人姓名和担保书内容。
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中应当说明理由。
4. 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
同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按照决定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
5. 取保候审
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可释放。
6. 违反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应当依法撤销取保候审,予以羁押。
注意事项
申请取保候审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力的50%左右。
担保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声誉。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实施危害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