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手续
简介
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当事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进行劳动仲裁。
多级标题
提交仲裁申请
审查受理
开庭仲裁
仲裁裁决
履行或执行裁决
内容详细说明
一、提交仲裁申请
1.
提交时间: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 2.
申请书内容:
申请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被申请人姓名、地址;仲裁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
二、审查受理
1.
受理条件:
争议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争议事实清楚;申请手续和材料齐全。 2.
受理程序:
仲裁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予以驳回。
三、开庭仲裁
1.
开庭时间:
受理后十五日内开庭,当事人同意延期的除外。 2.
开庭程序:
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交证据,进行辩论。 3.
仲裁员:
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
四、仲裁裁决
1.
审理原则:
公平、公正、及时。 2.
裁决形式:
书面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
裁决内容:
事实认定、争议处理结果、法律依据、裁决日期。
五、履行或执行裁决
1.
履行期限:
裁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 2.
执行程序:
当事人拒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后不得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参加仲裁。
仲裁过程中涉及保密信息的,应当保密。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书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