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
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旨在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提供指导和统一司法尺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I. 劳动关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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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形式多样化:
明确了劳动关系不限于传统的雇佣形式,还包括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非典型用工形式。 -
综合判断标准:
以用工方对劳动者的用工支配权为核心,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人身从属性、劳动报酬的取得方式、工作手段的提供等因素。
II.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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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条件:
明确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10种法定解除条件,包括劳动者严重违纪、犯有重大过错等。 -
经济性裁员:
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合法程序,包括提前通知员工、协商安置方案、优先留用特殊群体等。 -
无过错解除:
允许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特定条件。
III. 加班费和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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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基数:
明确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以上。 -
休息时间保障:
保障劳动者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节假日放假的权利。
IV. 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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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
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
拖欠工资责任:
规定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加付利息、承担赔偿金等。
V.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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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形式要求:
强调了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视为无效。 -
无效和可撤销情形:
明确了劳动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
结论
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对劳动关系认定、解除劳动合同、加班费和休息时间、工资报酬、劳动合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