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取保候审后被传唤是指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后,侦查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再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或质证等诉讼活动的法律行为。
一、取保候审后被传唤的原因
取保候审后被传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补充侦查需要:
案件侦查中,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补充讯问或进行其他调查,以查清案件事实。
开庭审理需要: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庭接受审理。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需要:
检察机关收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需要对案件进行审查,可能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补充材料或进行询问。
被害人或证人要求:
被害人或证人申请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庭质证,法庭或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会安排传唤。
二、取保候审后被传唤的程序
取保候审后被传唤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发出传票:
侦查机关或人民法院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发出传票,载明传唤的原因、时间、地点等信息。 2.
传唤到案: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在传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 3.
讯问或质证:
侦查机关或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讯问或质证。 4.
解除传唤:
讯问或质证结束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解除传唤,并告知其可以继续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后被传唤的注意事项
取保候审后被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到案:
收到传票后,应当及时到案,不得无故不到场。
如实陈述:
在讯问或质证过程中,应当如实陈述事实,不得隐瞒或虚构。
遵守取保候审规定:
继续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
配合调查:
积极配合侦查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